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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也常覺得,談到繼承、遺產稅、贈與稅,腦袋就打結,好像進入了一個複雜的數字迷宮?尤其是當家庭資產中,股票、不動產的比重越來越高時,這些稅務規定就顯得格外重要。別擔心!今天,我們就像一位朋友,一步一步帶你釐清這些看似複雜卻息息相關的稅務眉角,幫助你全面了解,並提早做好規劃。

這篇文章將會深入探討幾個關鍵問題:究竟,如果繼承的財產在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已經繳過遺產稅,還會被重複課稅嗎?繼承後的股票股利又該如何課稅?當你面臨鉅額遺產稅,現金繳納有困難時,可以考慮實物抵繳嗎?而繼承不動產後,出售時會不會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衝擊?我們也會帶你看看最新的2025年遺產稅課稅級距調整,讓你的資產傳承之路走得更順暢!
首先,我們來聊聊大家最常搞混的一個概念:連續繼承財產。假設今天陳老先生過世,他兒子繼承了一筆股票,但兒子在繼承這筆股票後沒多久也過世了,那這筆股票會不會被重複課徵遺產稅呢?
財政部的規定很清楚:為了避免重複課稅,如果被繼承人(也就是你現在要處理的往生者,例如故事中的陳老先生的兒子)在死亡前5年內,曾經因為繼承而取得的財產,並且這筆財產在上次繼承時已經繳納過遺產稅了,那麼這筆財產在這次計算遺產總額時,就不會再重複課稅了。即使這筆財產在繼承後,它的形式發生了變化,例如把繼承來的土地賣掉變成存款,只要是在原來的課稅價值範圍內,這部分的價值仍然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

但是,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例外!如果你繼承的財產是股票,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這家公司才配發了股利給你,那麼這筆股利可就不能免稅了。為什麼呢?因為這筆股利是發生在被繼承人死亡日之後,它被認定是屬於連續繼承人(也就是你)的個人所得,而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所以,這筆股利需要計入你的遺產總額中申報遺產稅,這是非常容易被忽略的細節,你可要特別注意!
當你繼承的遺產總額龐大,但手邊現金卻不足以繳納高額遺產稅時,財政部提供了一種變通方式,就是實物抵繳。但是,實物抵繳可不是你想申請就能申請的,它有幾個嚴格的條件。

首先,你的應納稅額必須達到新臺幣30萬元以上,而且要證明現金繳納確實有困難。再來,申請實物抵繳需要經過多數繼承人的同意,也就是說,必須有超過半數的繼承人同意,或是所有繼承人的應繼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同意,才能提出申請。這個程序往往需要時間協調,也會拉長繳稅時程。
如果選擇用股票來抵繳遺產稅,股票的價值計算基準是什麼呢?不是你申請抵繳那一天的股價,而是以被繼承人死亡當日的收盤價來計算。這就意味著,如果申請抵繳時的股價已經遠高於死亡日,那你用股票來抵繳可能就不是那麼划算了,因為你將會用市價較低的股票去抵繳稅款,反之亦然。此外,國稅局在審核時,還會限制股票可抵繳的金額不能超過該股票佔整個課徵標的物價值的比例。所以,即使你有很多股票,也不一定能全數用來抵繳,不足的部分最終還是需要用現金繳納。
從這裡你可以看到,實物抵繳雖然提供了一個彈性,但它伴隨著股價波動的風險,以及審核上的複雜性,並不是一個完全沒有後顧之憂的選擇。我們還是建議,提早做好預留稅源的規劃,避免在繳稅期限前才來煩惱現金不足的問題。
稅法是會隨著物價變動而調整的!為了反映消費者物價指數的上漲,財政部已經公告了自2025年(民國114年)起適用的最新遺產稅課稅級距。這是一個好消息,因為課稅的門檻提高了,對於部分繼承案件來說,等於是變相的減稅喔!
以下是遺產稅課稅級距的新舊對照:
| 遺產淨額 | 2024年(113年)前適用稅率 | 2025年(114年)起適用稅率 |
|---|---|---|
| 新臺幣5,621萬元以下 | 10% | 10% |
| 超過5,621萬元至1億1,242萬元 | 課徵562萬1,000元,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之15% | 課徵562萬1,000元,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之15% |
| 超過1億1,242萬元 | 課徵1,405萬2,500元,加超過1億1,242萬元部分之20% | 課徵1,405萬2,500元,加超過1億1,242萬元部分之20% |
你可以看到,雖然稅率區間不變,但各級距的金額門檻都提高了。這表示在相同的遺產淨額下,你可能適用更低的稅率或落在稅率門檻之下,降低了應繳納的遺產稅負擔。
以下是贈與稅相關的新舊對照:
| 年份 | 贈與免稅額 | 特別條件 |
|---|---|---|
| 2022年起 | 244萬元 | 若超過244萬元,需於贈與日後30天內申報 |
| 2023年起 | 244萬元 | 可申請延長3個月,特殊事由可再延長 |
| 2025年起 | 244萬元 | 贈與契約、使用執照日、不動產買賣契約日等為贈與日 |
至於贈與稅,它的規定也與時俱進。目前,每人每年的贈與免稅額是244萬元(從2022年起適用)。也就是說,在同一年內,你贈與給別人的財產總額如果沒有超過244萬元,就不需要繳納贈與稅。但如果超過了,你就必須在贈與日後的30天內,向你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報。如果真的來不及,也可以書面申請延長3個月,特殊事由甚至還可以再核定延長。
那麼,什麼是「贈與日」呢?這是一個關鍵點:
了解這些日期判斷,才能確保你準時申報,避免逾期受罰。
自從2016年(民國105年)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繼承不動產後再出售,稅負計算方式和以往大不相同。對於繼承取得的不動產,如果你在取得後短期內出售,很有可能會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為什麼呢?

因為在房地合一稅的規定下,繼承取得不動產的「取得成本」,是依據繼承時的公告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的,而這通常遠低於實際的市價。當你以市價出售時,你的「所得」就會被計算得非常高。而且,如果持有期間過短(例如兩年內出售適用35%稅率,兩到五年內出售適用30%稅率),稅率更是驚人!這常常讓繼承人感覺:「我根本沒賺錢,甚至還要背房貸,卻要繳這麼多稅?」
好消息是,財政部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並提供了兩項重要的「解方」:
非自願性出售的稅率優惠:如果你是因某些不得已的原因必須出售繼承來的不動產,例如繼承人沒有足夠資力償還不動產上的抵押貸款,導致你被迫出售,那麼即使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也可以適用較低的20%稅率。這大大減輕了非自願性出售的稅負壓力。
貸款金額可計入成本減除:如果你繼承的不動產,在繼承當時有剩餘的抵押貸款,而且這個貸款餘額甚至超過了繼承時的公告土地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的總和,那麼繼承人實際負擔償還的這部分超額貸款,可以在出售時,從你的交易所得中減除,作為成本費用。這等於變相提高了你的取得成本,減少了應課稅的所得。
此外,我們整理了以下實物抵繳的關鍵條件,幫助你更清晰地了解: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繼承這件事,真的不像想像中那麼簡單?從遺產稅的連續繼承、股利課稅,到實物抵繳的限制,再到不動產繼承後房地合一稅的潛在衝擊,每一個環節都可能藏著意想不到的稅務負擔。
我們無法預測未來,但可以為未來做準備。面對日益複雜的遺產稅與贈與稅規範,及早進行全面的稅務規劃,是每個家庭都必須重視的課題。其中,稅務專家們最常強調的一個黃金法則就是:預留稅源。
什麼是預留稅源呢?簡單來說,就是確保當遺產稅產生時,你的繼承人有足夠的現金來繳納,而不用變賣資產或東拼西湊。舉例來說,透過合法且符合實質課稅原則的保險規劃,其理賠金在特定情況下有機會成為免稅的資產,這就可以作為未來繳納遺產稅的資金來源,確保資產能夠順利傳承,避免因稅金不足而被迫出售心愛的家產。
此外,以下是預留稅源的幾個實用策略:
因此,我們強烈建議你,務必密切關注稅法變動,並在需要時,積極尋求專業的稅務諮詢,讓專業人士為你量身打造合適的稅務策略。這樣才能確保你的資產傳承過程順遂,合法節稅並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負擔,讓家族財富永續發展。
重要免責聲明:本文所提供之資訊僅供教育及知識性參考,不應被視為任何形式的財務、稅務或投資建議。稅務法規複雜且可能隨時變動,個人情況亦不盡相同。讀者在做出任何財務決策前,應尋求專業稅務顧問或理財專家的獨立諮詢。
Q:如果我在繼承後5年內再次繼承相同的財產,是否需要再次繳納遺產稅?
A:根據遺產稅的「5年條款」,如果該財產在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已經繳過遺產稅,則在重新繼承時不會被重複課稅。
Q:實物抵繳遺產稅有哪些限制?
A:實物抵繳需應納稅額達新臺幣30萬元以上,並需證明現金繳納困難。此外,需經過多數或超過三分之二繼承人的同意,且可抵繳的股票金額有比例限制。
Q:如何有效預留稅源以便繼承時能順利繳納遺產稅?
A:可以通過購買人壽保險、設立信託基金、以及定期檢視並調整資產配置來預留足夠的稅源,確保繼承人有足夠的現金繳納遺產稅,避免變賣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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